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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1.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。计算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归口,分级管理制度,中心实验室由实验秘书管理账目、保管人管理仪器设备,各专业实验室主任统一管理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等工作;

2.管理人员应按制度办事,对新进设备验收后建卡报账;

3.仪器设备的借用、注销要例行手续,实验室仪器设备借出与归还,必须按《计算中心实验室设备借用归还申请表》程序办理,包括因教学科研、毕业设计等借用设备。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教职工借用并填写《计算中心实验室设备借用归还申请表》,说明设备借用原因、借期及对借用设备完好及按期归还的承诺,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。设备借用期间,借用人负有保管责任,借用设备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仪器设备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,专人管理的精密贵重仪器借用时间不得超过1个星期,保管人应通知借用人及时归还设备。仪器设备归还时,设备保管人与借用人当场检查设备是否运作正常、配件是否齐全,若有损毁借用人负责赔偿。填写《计算中心实验室设备借用归还申请表》在设备归还处理后交由实验秘书存档;

4.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仪器设备防火、防盗安全等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,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,如发现隐患、意外等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;

5.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。各实验室机房必须做好工作环境管理,保证设备的整洁,经常性的进行设备外表的清洁。特别是硬件实验室的实验箱必须在课程结束后,必须清理干净盖好归位。

二、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守则

1.做到防尘、防潮、防震;定期保养、定期检验,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;

2.制定设备的管理责任制。主要仪器设备,尤其是大型设备,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;

3.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,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;

4.仪器设备使用中发现有异常气味、电火花或异常声音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、查明原因、排除故障;

5.一般性故障,由实验技术人员检修,特殊故障,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商家或厂家维修。

三、仪器设备借用及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

1.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必须坚持计划购置。

2.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后,必须在一周内经有关人员和仪器代保管员共同验收、签字(检查仪器是否正常)然后办理入账手续。

3.对于实验室的固定资产,有关人员应定期维护、检查,如有损坏丢失须立即报告,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,视情节严重,要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处分。

4.实验室所有设备、维修工具一般不得带出,特殊情况要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,若丢失或损坏视情节严重,追究经济责任。

5.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随意拆、卸,否则应负赔偿责任。

6.仪器设备说明书,每种规格型号应有一份存档,复印件由设备维修人员统一保管。

四、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管理制度

1.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第一责任人;

2.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;

3.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实验。设备出现故障时,应及时报告。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经常进行督察和指导;

4.实验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路及配套设施,及时查处安全隐患,严防事故;

5.对仪器、设备经常进行检查、维护,实验室主任把关。如有损坏丢失,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,对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,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进行处理。

6.设备、仪器定期校对检查,做到账本、卡、物相符。

7.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仪器。不得私自将仪器借出,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。

8.经设备处和实验室主任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,要办理需要的借用手续并按期归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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